根据国家开放大学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国开学【2017】1号)和武汉电大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武电大【2017】3号)的精神制订本院2016年度奖学金工作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为进一步深化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提升国家开放大学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完成学业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推进校风、学风建设,增强学生对于武汉电大的归属感,结合开放教育学院的实际情况,制订本方案,以确保我院奖学金申请评审推荐工作健康、有序开展。
二、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推荐工作小组。
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林先辉 胡良琼
成员:邹莉 李洪斌 王祎 李斯怡 赵绍普 黄宏
成立评审推荐工作小组
组长 邹莉
成员:林先辉 胡良琼 邹莉 李洪斌 王祎 黄宏 李斯怡 赵绍普 李萍 张霁 漆轶娜
三、奖项设置与奖金标准
1、武汉电大奖学金
奖金500元/生;
2、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
奖金1000元/生。
四、申请范围
2016年度各类奖学金申请范围是入学一年以上的在籍学生,且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%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(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)。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,需再获得30%以上的课程学分。学习成绩优良,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。
截至2016年12月31日,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,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。
每个申请对象只能申请不同类别奖学金中的一类。
五、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
1、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(附件1)
2、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(附件2)
六、推荐名额
各类奖学金推荐名额如下:
类别 |
武汉电大奖学金 |
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 |
合计 |
推荐名额 |
15 |
8 |
23 |
七、推荐评审进程安排
1、学习宣传动员阶段 第四--五周(3月6—17日)
即日启动、布置2016年度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。
在武汉电大开放教育学院网页发布《开放教育学院2016年度奖学金工作方案》。
在准确掌握学生基本数据的基础上,指导教师切实做好、做实一对一宣传动员工作,为学生个人申请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。
2、申请推荐阶段 第六—七周(3月20—31日)
学生填报申请表,撰写申请书,整理、提交获奖资料等。
3、材料整理初审统计阶段 第八—九周(4月3—14日)
接受、整理、初审、统计学生申请及有关资料。
4、评审公示呈报阶段 第十—十一周(4月17—28日)
完成评审、推荐、公示,公示结束后,公布候选人推荐结果,并向市电大教务处报送电子和纸质推荐材料。
八、材料要求
(一)纸质材料应规范;
请统一使用A4纸,页边距上、下25厘米、左30厘米、右25厘米;各类材料及表格的标题使用小二号、黑体字;表格使用小4号、宋体字,其它材料使用4号、宋体字,行间距24磅。
(二)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软件打印,同时注明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已修学分;
(三)请各位指导教师认真细致地整理候选人材料,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信息一致;
(四)报送电子和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。
(五)各类奖项材料要求
1、申请武汉电大奖学金需提交以下材料(下列表样见相关附件);
(1)武汉电大2016年度申请奖学金汇总表(附件3);
(2)武汉电大2016年度开放教育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4);
2、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需提交以下材料(下列表样见相关附件);
(1)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(附表5);
(2)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(附表6)。
3、国家开放大学和武汉电大奖学金候选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。
(1)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;
(2)奖学金候选人的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(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,另一张背面注明省级电大、电大分校或教学点名称及学生姓名);
(3)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(复印件按申请表中所列顺序装订)。
(六)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规定,奖学金须在10月底前完成奖学金发放及过程资料报送工作。请各位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奖学金发放及过程材料(图片、获奖感言等)收集工作。
开放教育学院党总支
开放教育学院
二○一七年三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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