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,经向学校人事处申请,我院党总支决定补选支委委员,申请获得批准后,11月2日下午,按照党的组织程序和选举规定,最终增选凃明星、赵绍普和漆轶娜三位同志为支委委员。
选举结束后,经全体支委委员充分协商,根据各自工作特点,结合个人工作内容,把党总支委员分工如下:
党总支书记:何汉平
学习委员:胡良琼
青年委员:凃明星
统战委员:邹莉
纪检委员:黄宏
组织委员:赵绍普
宣传委员:漆轶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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